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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2023年12月14日 10:51  点击:

根据《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本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通过“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0805)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其中普通招考将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2023年11月-2024年1月(第一批次)以及2024年3月-5月(第二批次)两个批次进行。

一、招生规模

本学院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总数量以海南大学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为准。

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海南大学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海南大学,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海南大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024年本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院普通招考计划的10%。

二、招生学科

招生学科及专业参考《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本学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三、招生方式

本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两种方式。

(一)硕博连读

本学院2024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申请者须为本学院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且已完成硕士阶段的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招生学科及专业参考《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考《海南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和《海南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数。

(二)普通招考

本学院2024年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参考《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考《海南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数。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提供至少两名推荐专家的推荐书(见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附录)。推荐专家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五)在职考生须提交单位推荐信1封,提供考生的工作年限、参与科研技术工作情况,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六)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英语水平

1. 普通招考考生英语水平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纸考550分/网考80分以上。

2)雅思(IELTS)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

3)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六级(CET6)425分及以上。

4)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5)以第一作者(学生排名第1或者导师排名第1,学生排名第2)采用英语语言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写作的能力。

2. 硕博连读考生英语水平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纸考550分/网考80分以上。

2)雅思(IELTS)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

3)大学英语六级(CET6)430分及以上。

4)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5)第一作者(学生排名第1或者导师排名第1,学生排名第2)采用英语语言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写作的能力。

(八)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除满足第(一)、(四)、(七)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者现为本学院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 申请者须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

五、报名流程

2024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个人申请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次招生不含专项计划。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请

1.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15日(第一批次网报系统开放时间)。第二批网报系统开放时间待定。考生应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具体要求详见《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2. 报名流程:

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https://ehall.hainan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进入“2024博士招生”页面,完成实名注册,按照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提交完整的个人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师生互选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前(第一批次)本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资格导师名单12月5日前发布(请及时关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明确导师招生的具体指标数(优先保障性指标和竞争性指标)以及本学院招生的总计划数。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导师审查考生材料后在规定限额内确认接受考生报考。导师在系统确认接受报考前,考生可在系统中更换报考导师。报考导师一经确定,博士研究生考核以及录取过程中,不允许更换报考导师。本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在系统中予以确认。考生若无导师接收,则视为初审不通过。审查结果报海南大学研究生院审定后由本学院进行公示。

硕博连读招生仅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学院二年级、三年级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报考导师为研究生在读期间硕士导师或导师所在校级科研团队的其他导师(以校级科研团队公示名单为准)。

六、考核流程

通过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均需参加初试(笔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

初试安排在20241月12日前(第一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本学院组织,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线下进行。初试时需要提供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详见《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初试内容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考试科目是《材料科学综合》,包括专业英语(30%)、材料现代研究方法(30%)、专业知识考核(40%)三部分。

(二)复试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本学院按照学科普通招考计划的2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划线排名)拟定复试名单。

1. 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2024年1月12日前(第一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本学院组织,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线下进行。

2. 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综合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

1)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综合素质40分,专业英语能力20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考查形式是考生制作 ppt 进行面试,内容包括:(1)专业基础:个人学业成绩、科研经历、成果发表与获奖;(2)研究计划: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计,以及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和开展步骤等;(3)自由提问: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进行提问。面试评委根据考生陈述和回答问题表现进行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注: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务必于2024年1月12日前(第一批次)提交体检结果(将体检结果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clxyyjs@hainanu.edu.cn)。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优先保障性指标的使用:在拟录取资格考生人员名单中,报考具有优先保障性招生指标导师的考生优先拟录取。若符合拟录取资格考生人员名单中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时,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导师招生总指标数的基础上,该报考导师可自主确定优先保障性招生指标所对应的拟录取考生。若具有优先保障性指标导师的报考考生无人进入拟录取资格人员名单,则该导师不再拥有保障性指标,其保障性指标可转为本学院竞争性指标并参与竞争性指标录取。

竞争性指标的使用:在优先保障性招生指标的考生拟录取确定完成后,其余考生再进行竞争性指标的拟录取。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导师招生总指标数的基础上,竞争性指标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拟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初试成绩相同,初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外语成绩仍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考试。

拟录取名单补录:若在拟录取资格名单范围内(即:招生总计划数的150%比例)中仍未完成本学院竞争性指标(包括由保障性指标转换形成的竞争性指标)的录取计划,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扩展拟录取资格考生人员名单,直到完成本学院全部竞争性指标录取计划(包括由保障性指标转换形成的竞争性指标)的录取。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录取原则:以考生综合总成绩与报考学科同一报名批次所有复试考生综合总成绩的平均分进行比较,比值高的优先录取;比值相同的,按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 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2024年1月12日前(第一批次)报海南大学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本学院博士点的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海南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公示期间,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申诉,申诉联系电话: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6251735。

九、学制及奖助体系

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依据《海南大学研究生基础奖助学金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1.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拟报考在职攻读博士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2160

邮箱地址:clxyyjs@hainanu.edu.cn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发楼212室

邮编:570228

复议及投诉电话:

电话:0898-66272160(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98-66251735(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参加本学院博士研究生考生加入QQ群444187406(备注:姓名+招生方式(报名编号))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报名须知》为准。本办法由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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