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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
2023年12月25日 17:40  点击:

根据《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本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第一批次通过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计划:25人。

2. 招生方式: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月215:00-2130。

2. 资格审查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https://ha.hainanu.edu.cn/gs/info/1023/4652.htm)要求的申请材料(1)-(15)项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安排

2024年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均采取线下形式。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

2024年1月3日8:30-1130

2. 初试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初试内容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考试科目是《材料科学综合》(按《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包括专业英语(30%)、材料现代研究方法(30%)、专业知识考核(40%)三部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二)复试

复试为面试,本学院按照学科招考计划的200%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划线;同时,按照导师招生指标的2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由学校统筹)。

1. 复试时间

面试安排在20241月4日800正式开始。

2. 复试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1)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考查形式是考生制作 ppt 进行面试,内容包括:(1)专业基础:个人学业成绩、科研经历、成果发表与获奖;(2)研究计划: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计,以及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和开展步骤等;(3)自由提问: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进行提问。面试评委根据考生陈述和回答问题表现进行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优先保障性指标的使用:在拟录取资格考生人员名单中,报考具有优先保障性招生指标导师的考生优先拟录取。若符合拟录取资格考生人员名单中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时,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导师招生总指标数的基础上,该报考导师可自主确定优先保障性招生指标所对应的拟录取考生。若具有优先保障性指标导师的报考考生无人进入拟录取资格人员名单,则该导师不再拥有保障性指标,其保障性指标可转为本学院竞争性指标并参与竞争性指标录取。

竞争性指标的使用:在优先保障性招生指标的考生拟录取确定完成后,其余考生再进行竞争性指标的拟录取。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导师招生总指标数的基础上,竞争性指标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拟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初试成绩相同,初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外语成绩仍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考试。

拟录取名单补录:若在拟录取资格名单范围内(即:招生总计划数的150%比例)中仍未完成本学院竞争性指标(包括由保障性指标转换形成的竞争性指标)的录取计划,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扩展拟录取资格考生人员名单,直到完成本学院全部竞争性指标录取计划(包括由保障性指标转换形成的竞争性指标)的录取。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录取原则:以考生综合总成绩与报考学科同一报名批次所有复试考生综合总成绩的平均分进行比较,比值高的优先录取;比值相同的,按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 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考计划的20%。

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初试成绩相同,初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外语成绩还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考试。

4. 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2024年1月12日前报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相关联系方式和指定邮箱地址、邮寄地址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2160

邮箱地址:clxyyjs@hainanu.edu.cn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发楼212室,邮编:570228

六、复议及投诉电话

电话:0898-66272160(本学院招生办)

0898-66251735(海南大学招生办)

复试相关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898-66272160。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学校发布文件为准。

报名参加本学院博士研究生考生加入QQ群:444187406(备注:姓名+招生方式(报名编号))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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