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2〕76 号)和《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海大办〔2014〕31号)精神,结合2023年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过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学院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公开答辩,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待学校指标下达后,按照各专业公示学生排名情况获得相应推免资格,具体见附表:
公示期间,学院师生若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材料。
电话:66257382 联系人:赵老师
公示期: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8日
附件: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初审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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