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完全学分制改革,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特长,全面激发自身潜力,为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海南大学深化完全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海大党政办[2024] 53号)、《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 54号)和《关于做好 2024 年秋季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4] 9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自主选择专业学生选拔工作小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专业责任教授、专业教师、本科教务管理人员组成。
二、报名条件和招收计划
报名学生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道德,对本专业兴趣浓厚,无违纪处分记录。对高考未参加综合改革省份,要求理科生;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物理或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计划招收24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计划招收27人。
三、复试考核内容和要求
本次选拔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复试由学院组织。复试考核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含思想品质、专业素养、学习能力、综合素养、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评分点
评分细则
思想品质(20%)
1. 爱党爱国,遵纪守法
2. 团结友爱,尊师重道
3. 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专业素养(20%)
4. 对工科专业的认知
5. 对材料领域的认知
6. 对材料相关专业的认知
学习能力(30%)
7. 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8. 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
9. 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综合素养(20%)
10. 有明确的大学学习规划
11. 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
12. 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
表达能力(10%)
13. 语言逻辑性强,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14. 语言表达流畅,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每位考生的考核面试时间为5分钟,包括1分钟自我介绍和4分钟评委自由提问等。考核面试评委不少于5人。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作为面试最后得分。
所有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面试。身份核验后参加考核面试。
四、拟接收名单确定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占比60%,复试占比40%。
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在转入名额范围内确定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综合成绩相同者,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将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时将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并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发文。被录取的学生从 2025 年春季学期开始到新专业学习,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后续课程学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898)66257382
六、其他
1.学生转入手续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4日
Copyright ©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