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本科学生个性化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5〕45 号),结合学院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接收转专业学生选拔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专业责任教授、专业教师和本科教务管理人员组成。
二、考核流程和内容
考核时间:2025年6月27日
考核形式:线下面试
考核地点:研发楼209、210会议室
考核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含思想品质、专业认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评分点
评分细则
1. 爱党爱国,遵纪守法
2. 团结友爱,尊师重道
3. 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 对工科专业的认知
5. 对材料领域的认知
6. 对材料专业的认知
7. 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8. 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
9. 有明确的大学学习规划
10. 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
11.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12. 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3. 语言逻辑性强,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14. 语言表达流畅,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每位考生的考核面试时间为5分钟,包括1分钟自我介绍和4分钟评委自由提问等。考核面试评委不少于5人。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作为面试最后得分。
所有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面试。身份核验后参加考核面试。
三、拟接收名单确定
考核成绩合格者,按成绩(面试分数)由高至低,在转入名额范围内确定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成绩(面试分数)相同者,根据转专业前的专业成绩排名的排位数(排名÷专业人数或专业大类人数×100%)从低到高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898)66257382
五、其他
1.学生转入手续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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