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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工作方案
2025年06月26日 11:40  点击:

为深入推进本科学生个性化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545 号),结合学院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接收转专业学生选拔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专业责任教授、专业教师和本科教务管理人员组成。

二、考核流程和内容

考核时间:2025年6月27日

考核形式:线下面试

考核地点:研发楼209、210会议室

考核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含思想品质、专业认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评分点

评分细则

思想品质(15%)

1. 爱党爱国,遵纪守法

2. 团结友爱,尊师重道

3. 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专业认知(10%)

4. 对工科专业的认知

5. 对材料领域的认

6. 对材料专业的认知

专业素养和学习能力(35%)

7. 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8. 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

综合素养(30%)

9. 有明确的大学学习规划

10. 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

11.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12. 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沟通与表达能力(10%)

13. 语言逻辑性强,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14. 语言表达流畅,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每位考生的考核面试时间为5分钟,包括1分钟自我介绍和4分钟评委自由提问等。考核面试评委不少于5人。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作为面试最后得分。

所有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面试。身份核验后参加考核面试。

三、拟接收名单确定

考核成绩合格者,按成绩(面试分数)由高至低,在转入名额范围内确定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成绩(面试分数)相同者,根据转专业前的专业成绩排名的排位数(排名÷专业人数或专业大类人数×100%)从低到高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898)66257382

五、其他

1.学生转入手续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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