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6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导师
(一)招生计划:以实际公布为准。
(二)招生方式: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三)招生导师:以《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第二批次)》为准。
二、 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8点30分-11点30分;
(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根据《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报名须知》(网址:https://gs.hainanu.edu.cn/info/1023/8702.htm,以下简称《报名须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提交《报名须知》中(一、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对应的申请材料(1)-(15)项的原件和复印件。该材料需按页码顺序,简单装订成册。
定向就业考生:除《报名须知》中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下载地址为“海南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一式四份,双面打印。
相关材料提交后,恕不退回,请自行留存复印件;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在现场确认时查验。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2026年6月6日(星期六)8点30分-11点30分;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初试方式为线下笔试。初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科目是《材料科学综合》(按《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包括专业英语(30%)、材料现代研究方法(30%)、专业知识考核(40%)三部分。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二)面试
考试方式为线下面试。
1.时间:2026年6月7日上午9:00正式开始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1)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英语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综合能力考察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本批次综合能力考查采用分组面试的方式进行。为了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分组考核后,考生面试最后得分按加权平均法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原始得分×加权系数。
考查形式为考生制作PPT进行面试,内容包括:(1)专业基础:个人学业成绩、科研经历、成果发表与获奖(10分钟);(2)研究计划: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计,以及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和开展步骤等(2分钟);(3)自由提问: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进行提问,同时考试抽取随机英语试题作答(8分钟)。PPT内容不得出现考生姓名信息。面试评委根据考生陈述和回答问题表现进行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原始得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3)体格检查
按学校要求进行。
四、第一志愿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导师招生总指标数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第一志愿名单;如果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笔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专业英语成绩仍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考试,直到完成本学院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录取。
(三)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的20%。
(四)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方式:本学院在完成第一志愿拟录取工作之后开展调剂录取工作。
(二)调剂对象:报考学位点的专业综合考核合格(综合总成绩不低于(含)60分)但未被报考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
(三)调剂范围:考生所报考专业具有博士招生指标但招生任务没有完成的导师。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调入导师应与现导师为同一科研团队。
(四)录取方式: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调剂考生候选名单;学院根据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初试成绩相同,初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外语成绩仍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考试,直到完成本学院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上报与公示
学院在完成调剂工作后,将最终确定的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分别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期满,原则上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
七、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及分流
根据2024年修订的《海南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本学院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增加博士研究生的“资格考试”环节。博士研究生入学一个学期后必须参加资格考试。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及后续科研工作;未通过者予以分流处理。
八、相关联系方式和指定邮箱地址、邮寄地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2160
邮箱地址:clxyyjs@hainanu.edu.cn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发楼212室,邮编:570228
九、复议及投诉电话:
(一)考生如对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环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二)本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72160;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本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邮箱:clxyyjs@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hdyzb@hainanu.edu.cn。
十、其他
招生录取相关未尽事宜,请见《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https://ehall.hainanu.edu.cn/gsapp/sys/bszsjzapp/*default/index.do#/zsjz/b45fc7e253cbe1587764a7c19c4d9fbd/5 电脑端打开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海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文件为准。
报名的考生请加入“海南大学材料学院2026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QQ群:830449756。(姓名+报名编号)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 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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