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海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2025年06月03日 10:39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海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本学院)实际情况,2025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第二批次通过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及本博直读方式报考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考生。

二、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56(含科研项目博士5人)。其中,导师所在单位为化学化工学院的计划数是27人,导师所在单位为分析测试中心的计划数是3人。

2招生方式:(1)普通招考、硕博连读;(2)本博直读(仅面向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5611日(星期1500-1700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请关注招生QQ群内通知)。

3、提交材料:根据《海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报名须知》中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以及本博直读对应的申请材料清单,详见https://gs.hainanu.edu.cn/info/1023/7492.htm。相关材料提交后,恕不退回,请自行留存复印件;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在现场确认时查验)。

定向就业考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进行申请材料公示,并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申请材料外审,给出百分制成绩,以30%的比例纳入复试成绩计算。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1、笔试

1)时间:2025612日(星期830-1130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请关注招生QQ群内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科目是《材料科学综合》(按《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包括专业英语(30%)、材料现代研究方法(30%)、专业知识考核(40%)三部分。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

按照学科招考计划的200%依据试成绩从高到低划线;同时,按照导师招生指标的2倍确定参加试的考生名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由学校统筹)。

1)时间:2025613日(星期800正式开始。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请关注招生QQ群内通知)。

3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英语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考查形式为考生制作PPT进行面试,内容包括:(1)专业基础:个人学业成绩、科研经历、成果发表与获奖(10分钟);(2)研究计划: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计,以及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和开展步骤等(2分钟);(3)自由提问: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进行提问,同时随机抽取英语试题作答(8分钟)。面试评委根据考生陈述和回答问题表现进行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本次面试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本学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导师招生总指标数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拟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试成绩相同,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外语成绩仍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考试,直到完成本学院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录取原则:由研究生院统筹录取

3、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考计划的20%。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总成绩相同,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试成绩相同,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外语成绩还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考试。

4考核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及分流

根据2024年最新修订的《海南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本学院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增加博士研究生的资格考试环节。博士研究生入学一个学期后必须参加资格考试。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及后续科研工作;未通过者予以分流处理。

七、复议及投诉电话

1、考生如对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环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本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72160

申诉邮箱:clxyyjs@hainanu.edu.cn

3招生录取相关未尽事宜,请见《海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报名须知》及本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https://gs.hainanu.edu.cn/info/1023/7492.htm)。

八、相关联系方式和指定邮箱地址、邮寄地址

1联系人:陈老师

2、联系电话:0898-66272160

3、邮箱地址:clxyyjs@hainanu.edu.cn

4、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研发楼 212室,邮编:570228

报名的考生请加入海南大学材料学院2025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QQ群:902806944。(姓名+报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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